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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rksheets八下一段課後練習 1-2
Total questions: 10
Worksheet time: 8min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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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以下是公民老師出的一道挑戰題,想要測驗班上同學的複習程度,內容如下:
「政府依據《中華民國憲法》第158條的規定, (甲)由司法院三讀通過《國民教育法》,經總統公布後施行全國, (乙)考試院為了執行相關政策,依法訂定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》,作為實施的依據。由此可知, (丙)憲法只就國家根本事項作原則性規定;而 (丁)行政機關訂定的命令,並不具強制性。」
文中有三個陷阱一個正解,請找出正確者為何?
a)
甲
b)
乙
c)
丙
d)
丁
2.
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,但隨著社會變遷,人民的權利也應有所調整,因此我國政府以何種方式修改《憲法》,以符合人民需求?
a)
由立法院制定新的《憲法》
b)
由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,修改不適用的條文
c)
由立法院提出《憲法》修正案,公民投票複決
d)
由行政院提出《憲法》修正案,公民投票複決
3.
在民主國家,憲法是「萬法之母」,是國家的根本大法。下列關於憲法特性的敘述,何者正確?
a)
憲法的修改程序較法律嚴格,主要在說明憲法的最高性
b)
憲法條文通常簡明扼要,至於國家政策的擬定與執行則由總統加以落實,這是因為憲法具有原則性
c)
法律和命令如果牴觸憲法,則法律和命令無效,因為憲法具有最高性
d)
憲法是國家及人民行為的最高準則,絕對不可以修改,所以憲法具有穩定性
4.
我國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第10條規定:「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,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,消除性別歧視,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。」因此政府制定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,不僅保障女性的工作權利,也落實性別平等的觀念。下列相關敘述,何者正確?
a)
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在落實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的規範
b)
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屬於命令
c)
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的內容如果與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的規定相牴觸,則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無效
d)
《憲法增修條文》是由監察院審議通過的
5.
法律的內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,下列關於法律的說明,何者錯誤?
a)
明確規定人民與政府應遵守的事項
b)
憲法是所有法律的根源
c)
法律一旦制定後就永遠有效
d)
行政機關訂定的命令屬於廣義的法律
6.
我國《憲法》規定的修憲程序,須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,四分之三出席,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,才能提出《憲法》修正案。並於公告半年後,進行選舉人投票複決,有效同意票必須超過選舉人半數以上,才能完成修憲程序。由上述可知,《憲法》的修訂程序複雜,顯示憲法具有何種特性?
a)
穩定性
b)
最高性
c)
原則性
d)
理想性
7.
小茹在某書上讀到一段敘述:「西元1995年9月,法官高鳳仙參照國外家庭暴力法規與文獻,完成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草案。而後由現代婦女基金會推動。……我國於西元1998年通過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,並於次年6月全面實行保護令制度,是亞洲第一個實行家暴法的國家。」關於上述法律的敘述,下列何者錯誤?
a)
不得牴觸憲法
b)
屬於命令位階
c)
可引導人民觀念與行為
d)
由立法院三讀通過
8.
我國總統就職演說曾提到立法院將成立修憲委員會,提供一個平臺,讓攸關政府制度以及人民權利的各項憲政體制改革議題,能夠被充分對話以形成共識。根據文中內容所述,下列何者符合《憲法》之修訂程序?
a)
立法委員、行政、司法、考試、監察院提案→立法院三讀,表決通過→總統公布
b)
立法委員提議→立法院表決通過→公告半年→公民投票複決
c)
行政機關訂定→行政機關修改→行政機關自行公布
d)
立法委員提議→行政機關修訂→總統公布
9.
以下為各方代表參與「落實18歲公民權」討論會議的相關發言──
學生:18歲可以報考公職,為何卻不能選擇理念相符的民意代表及首長?下修年齡限制才能讓年輕人產生責任感,萌發公民意識。
學者:修憲門檻過高將會是一大障礙,要落實18歲公民權,應先降低國會修憲門檻!
教授: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第12條規定,贊成票要超過可投票總數的半數,綁死了修憲權。
立委:呼籲朝野應快速凝聚共識,盡速提出修憲,確保年輕人的參政權。
上述各方代表分別從何種角度來談修憲議題?
a)
學生從憲法的最高性來表達對修憲的期待
b)
學者以憲法的固定性指出修憲的困難
c)
教授運用憲法的原則性做出修憲分析
d)
立委由憲法的快速性談人民權利保障
10.
內政部公布的數位身分證換發計畫,引發個資外洩及違憲的疑慮,宣告暫緩實施。關於身分證換發引起的資安爭議,早在民國94年也曾引發相同欵慮,內政部原擬要求民眾需按指紋才可申請換發,後被大法官會議宣布此作為抵觸憲法,因而不得施行。上述事例彰顯了憲法的哪種特性?
a)
穩定性
b)
最高性
c)
原則性
d)
固定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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