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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rksheets8下媒體與資訊科技相關議題
Total questions: 20
Worksheet time: 15mins
習作p42:有關媒體素養與資訊素養,下列哪一項正確?
兩者沒有關聯。
兩者可相輔相成。
有資訊素養就不須媒體素養。
有媒體素養就不須資訊素養。
習作p42:下列哪一項「不符合」公然的條件?
Line 的群組。
Facebook 上的群組。
與友人往還的電子郵件。
教學平臺上的討論區。
習作p42:下列哪一項比較可能是網路霸凌的徵兆?
常常收到要求捐款的信件。
經常收到網友轉傳的網路笑話。
經常收到辱罵我的郵件。
經常收到同學轉寄的藝人照片。
習作p43:下列哪一項比較「不可能」是網路上癮的徵兆?
我經常會因為沒上網而心情鬱悶。
我每天早上會查閱電子信箱的郵件。
我上網時如有人打擾,我會感到不高興。
我連續上網五、六個小時也不覺得累。
習作p43:心理學家或精神科醫師指出,平均每週上網超過多少小時者,就有較高網路 沉迷的風險?
超過 30 小時
超過 35 小時
超過 40 小時
超過 45 小時
習作p43:現在藉由下列哪一項媒體,讓人人擁有主動權發布資訊?
電視
直播
廣播
報紙
習作p43:下列哪一項對防範假新聞或不實消息沒有幫助?
不輕信
不查證
不散播
不製造
課本p150:下列哪一項比較符合「資訊科技」的定義?
泛指用於管理與處理資訊所採用各種技術的總稱
指承載、傳輸和控制資訊的材料及工具
只有與電腦有關的硬體算是資訊科技
包括平面媒體及電子媒體等大眾媒體
課本p150:下列哪一項比較符合「媒體」的定義?
泛指用於管理與處理資訊所採用各種技術的總稱
指承載、傳輸和控制資訊的材料及工具
只有與電腦有關的硬體算是資訊科技
包括平面媒體及電子媒體等大眾媒體
課本p152:資訊失序中「錯誤資訊」指的是?
指虛假資訊,雖與事實不符,但沒有惡意,也沒有造成傷害。
指與事實不符,且有惡意,為了傷害特定對象或達到某種目的。
符合事實但有惡意,通常為了攻擊特定對象,刻意大肆渲染,造成對方傷害。
課本p152:資訊失序中「不實資訊」指的是?
指虛假資訊,雖與事實不符,但沒有惡意,也沒有造成傷害。
指與事實不符,且有惡意,為了傷害特定對象或達到某種目的。
符合事實但有惡意,通常為了攻擊特定對象,刻意大肆渲染,造成對方傷害。
課本p152:資訊失序中「惡意資訊」指的是?
指虛假資訊,雖與事實不符,但沒有惡意,也沒有造成傷害。
指與事實不符,且有惡意,為了傷害特定對象或達到某種目的。
符合事實但有惡意,通常為了攻擊特定對象,刻意大肆渲染,造成對方傷害。
課本p160:通常用有歧視、嘲笑、甚至惡毒的文字,透過網路去批評或騷擾,造成受凌者極大的精神壓力。屬於何者霸凌?
文字嘲弄
圖像騷擾
訊息恐嚇
社交孤立
課本p160:在網路上,公開散布受凌者私密照,或經過變造的不實剪接照片及不雅的圖片等。圖像的騷擾也經常加上嘲弄的文字,讓受凌者的名聲及生活受到汙衊與干擾。屬於何者霸凌?
文字嘲弄
圖像騷擾
訊息恐嚇
社交孤立
課本p160:以直接傳送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等方式加以恐嚇,使受凌者防不勝防,疲於應付,造成嚴重精神傷害。屬於何者霸凌?
文字嘲弄
圖像騷擾
訊息恐嚇
社交孤立
課本p160:霸凌者透過電子郵件、手機簡訊或社群網站等,大量發送不實且負面的訊息,使受凌者人際關係惡化、受到誤解等精神傷害,讓受凌者社交關係受到同儕排斥,造成孤立。屬於何者霸凌?
文字嘲弄
圖像騷擾
訊息恐嚇
社交孤立
課本p163:霸凌相關行為「發表或散播批評、誹謗、不實的言論,包含舉辦
或參與惡意票選活動」,需負那些法律責任?
刑法公然侮辱罪、誹謗罪、民法侵權行為
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
刑法公然侮辱罪、誹謗罪、妨害風化罪、妨害秘
密罪、散布或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
公布他人個人資料(包含人肉搜索後公開他人個
人資料)
課本p163:霸凌相關行為「在公開的網路空間發表警告、恐嚇的言論」,需負那些法律責任?
刑法公然侮辱罪、誹謗罪、民法侵權行為
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
刑法公然侮辱罪、誹謗罪、妨害風化罪、妨害秘
密罪、散布或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
公布他人個人資料(包含人肉搜索後公開他人個
人資料)
課本p163:霸凌相關行為「上傳或散播不雅、破壞他人名譽的照片/影片(包含移花接木的不實照片)」,需負那些法律責任?
刑法公然侮辱罪、誹謗罪、民法侵權行為
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
刑法公然侮辱罪、誹謗罪、妨害風化罪、妨害秘
密罪、散布或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
公布他人個人資料(包含人肉搜索後公開他人個
人資料)
課本p163:霸凌相關行為「公布他人個人資料(包含人肉搜索後公開他人個人資料))」,需負那些法律責任?
刑法公然侮辱罪、誹謗罪、民法侵權行為
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
刑法公然侮辱罪、誹謗罪、妨害風化罪、妨害秘
密罪、散布或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
公布他人個人資料(包含人肉搜索後公開他人個
人資料)
